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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检:加强风险评估预警 防范执法办案风险
来源:新华网发布时间:2011年10月12日作者:

      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现场推进会10日至11日在烟台举行。会议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,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,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 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涉及检察机关的各个业务部门。根据会议要求,检察机关要摒弃单纯就案办案、关门办案、机械办案的做法,及时评估预警执法办案中的风险,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,转变执法方式,强化执法效果,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。

 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表示,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,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,进一步解决自身突出问题、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。事实证明,对执法办案中的风险隐患如果不预先防范、不提前化解,事后解决起来就会更加被动、更加困难,耗费的成本更高,对执法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更大。

  今年7月,最高检下发了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规定了风险评估预警的指导原则、工作重点、方法步骤等内容。

  邱学强指出,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,深刻领会《意见》精神,牢牢把握基本要求,突出评估预警重点,着力抓好风险评估、预警和处置等关键环节,注重加强协调配合,确保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。他同时强调,要正确处理风险评估预警与加强执法办案的关系,执法办案和风险防控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进行,既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,把执法办案工作抓上去,又要实事求是地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工作,及时预警、依法处置、化解矛盾,确保执法办案“三个效果”的有机统一。